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日前,为努力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食品生产车间设计规划》对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图源:深圳食药安办发布“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食安无小事,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
餐饮企业建立一个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食品加工车间,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在促进着食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车间面积应与生产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根据不同产品的需要,在结构设计上,适合具体食品加工的特殊要求。
如加工区与加工人员的卫生设施,更衣室、淋浴间和卫生间等,应该在建筑上为联体式结构。
此外,车间地面要用防滑、不透水、耐腐蚀的材料修建,且平坦、无积水;车间出口及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装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
一般情况下,生产车间内的加工人员的人均拥有面积,除设备外,应不少于1.5平方米。
过于拥挤的车间,不仅妨碍生产操作,而且人员之间的相互碰撞,人员工作服与生产设备的接触,很容易造成产品污染。
因此车间的顶面高度不应低于3米,蒸煮间不应低于5米。
车间的布局既要便于各生产环节的相互衔接,又要便于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防止生产过程交叉污染的发生。
食品加工过程基本都是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过程,因此,加工车间的生产原则上应该按照产品的加工进程顺序进行布局。
同时,清洁区与非清洁区之间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以便控制彼此间的人流和物流,从而避免产生交叉污染,加工品传递通过传递窗进行。
要在车间内适当的地方,设置工器具清洗、消毒间,配置供工器具清洗、消毒用的清洗槽、消毒槽和漂洗槽,必要时,有冷热水供应,热水的温度应不低于82℃。
加工易腐易变质产品的车间应具备空调设施,肉类和水产品加工车间的温度在夏季应不超过15℃~18℃,肉制品的腌制间温度应不超过4℃。
工具器、设备加工过程使用的设备和工器具,尤其是接触食品的机械设备、操作台、输送带、管道等设备和篮筐、托盘、刀具等工器具的制作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安放较大型设备的时候,要在设备与墙壁、设备与顶面之间保留有一定的距离和空间,以便设备维护人员和清洁人员的出入。
清洁、卫生、防止鼠虫危害是对各类食品加工环节设施的基本要求。
在原、辅料的存储上:应能保证为生产加工所准备的原料和辅助用料在存储过程中,品质不会出现影响生产使用,或是产生新的安全卫生危害。
果蔬类原料存放的场所还应具备遮阳挡雨条件,通风要良好。在气温较高的地区,应设有保鲜库。
包装材料库:包装材料的存放、保管应设置专用的存储房,内外包装材料应分开放置。
成品库:食品厂成品存贮设施的规模和容量要与工厂的生产相适应,并应具备能保证成品在存放过程中品质能保持稳定、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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