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我可以向您介绍一些相关的信息。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2023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1. 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的企业;
2.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 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优惠政策:
1. 减按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
3. 减按50%的比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税务局:落实优惠政策 支持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魏哲就我省税务部门如何助力我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接受了媒体采访。
魏哲表示,黑龙江省税务部门扎实落实《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黑龙江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成立了省、市、县三级税务局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全力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开展网格员“一对一”上门服务,持续推送红利账单等便民服务“组合拳”,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为龙江乡村振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1120户企业享受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1.28亿元;990户企业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0.24亿元;1525户企业享受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0.96亿元。全省共有1986户企业享受农林牧渔业所得减免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9.71亿元。